王胜俊指出,要严把基层法院进人关,确保把有限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充实法官队伍。要逐步完善适合初级阶段中国国情的初任法官制度,通过定向选拔、委托培养、定期工作、定向流动等方式,切实解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法官来源短缺的问题。
“不断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根据案件数量及工作量确定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拓展法官助理来源渠道,扩大基层法官助理配备比例,合理确定一定期限内法官人数与案件数量变化的上下浮动比例,切实解决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 王胜俊说。
王胜俊还提出,要培养基层法官民刑兼通、调判兼顾的能力,同时要重视和挖掘司法经验在处理案件中的独特价值,注意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的作用,通过提高司法能力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司法统计分析,与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出台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标准,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稳定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力度,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不足问题。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