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赢了官司拒付律师代理费

    日期:2006-06-02     作者:葛志浩 通讯员 李鸿光    阅读:2,571次
    聘请 律师打官司,又以 律师“不卖力”炒掉对方。在近日的静安法院庭审中,借口拒付 律师费的江苏某建筑公司及承包人潘某被判败诉。
    2004年11月5日,本市震旦 律师事务所与江苏某建筑公司及潘某签订《聘请 律师合同》,其中约定了案件诉讼结束后的 律师费支付标准。
    2005年3月下旬,一审官司获胜,但被告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2005年7月6日,在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下,建筑公司以 律师工作不力为由拒付 律师代理费。于是,震旦 律师事务所于今年2月将该建筑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在此案中,震旦 律师事务所没有违反 律师执业道德的懈怠行为、违纪行为或违反聘请合同约定的过错等行为。而江苏某建筑公司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因此判决该建筑公司支付上海震旦 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15万元,且该公司承包人潘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