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消毒行业有法律空白 山东酝酿出台管理办法
日期:2007-09-07
作者: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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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卫生部门对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许可。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上述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不再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等消毒服务机构进行卫生许可。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已经取消了相应的卫生许可,但卫生行政部门仍然负有监管责任。对于新成立的餐具消毒公司,都应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而现在实际情况是,主动前来备案的公司几乎没有。为了解决当前监管上存在的难题,他们正在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考虑对餐具消毒企业的设立设置行政许可,从而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我省临沂等地相继对餐具消毒企业出台了管理规定,对此,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说,各地在职权范围内对餐具消毒企业的管理,对这一新兴行业起到了规范作用,我省出台相应管理规定时也将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
另据记者了解,在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主要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主要是对餐饮单位中使用的消毒餐具进行卫生检验,以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