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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国际商事仲裁讲座

    日期:2012-06-08    

      2012年6月7日上午10点,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行了国际商事仲裁讲座。本次讲座特邀英国皇家御用大律师(Queen’s Counsel)Julian Lew教授担任主讲嘉宾。研究会主任陈柚牧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卫东律师共同主持,80余名律师参与了本次讲座。
      Julian Lew教授在伦敦历史悠久、专门从事出庭业务的20 Essex Street Chambers执业。他从事国际仲裁业务超过30年,是国际著名的资深仲裁员。他曾任伦敦国际仲裁院董事会成员,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英国代表,他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Julian Lew教授自1986年起就在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任教,并有诸多关于国际仲裁的著述。
      讲座中,Julian Lew教授对国际仲裁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如对仲裁条款的理解、仲裁程序等阐述了自己的看法。Julian先生首先讲述了仲裁的当事人对仲裁的期望:是高效,是独立,是可信赖,是公正,更重要的是有一个机会去获得心中期望的公平。接着,Julian先生分析了法官与仲裁员的权限和职责的来源与不同。前者是来自于国家的授权,是基于法律,后者则来自于当事人的指定。Julian先生进而阐述了仲裁实际上不是诉讼的一种替代方式,在很多时候它是解决争议的唯一可行的机制,尤其是在纠纷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合同履行地等的情况下,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只有仲裁对于当事人而言对其后果才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Julian先生还讲述了仲裁员和当事人间的关系以及仲裁员的义务和职责范围。仲裁员须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来表达他们的观点,对于整个仲裁程序的把握要适当,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他认为公正是一种内心的状态,而独立是一种事实的状态。
      在Julian先生一小时的授课之后,在场的律师们向Julian先生积极地发问,包括仲裁裁决后的执行问题、仲裁员独立的标准、仲裁员的保密义务、仲裁费用的缴纳、仲裁时实际的仲裁地点选择等问题。Julian先生耐心地听取了问题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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