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四川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

来源:四川律协     日期:2018-07-02     作者:四川律协    阅读:6,149次
    6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司法厅委员会在成都联合召开四川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尹显耀,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主持会议。
表彰会现场
    目前全省共有执业律师19505人、律师事务所1329家,有党员律师6021人,建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790个,包括党委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786个(单建516个、联建270个),党组织覆盖率为80.96%,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选派了党建联络员。“七•一”来临之际,省委“两新”工委与省司法厅党委决定,对中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委员会等30个先进党组织、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汪飞等50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集中表彰。
 
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尹显耀讲话
 
    会上,尹显耀充分肯定了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并要求全省广大律师以先进为标杆,以典型为榜样,要学习他们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业务精通、本领过硬的专业素养;学习他们诚信执业、尊崇法律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执业为民、敢于担当的奉献精神。要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全行业“两个覆盖”,着力提升全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发挥作用,广泛组织律师党员参与脱贫攻坚、“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法律七进等。希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员律师政治待遇保障和正向激励引导,健全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和阵地保障制度,确保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讲话
    刘志诚对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确保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内在需要。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引领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抓好律师党建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以全面推进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狠抓律师行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夯实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机制,把律师行业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联系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为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带头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创先争优的排头兵和示范岗。
 
    要紧扣使命要求,努力开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新局面。要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原则,打造一批示范党组织和一批党员示范岗。要做到“三个同步”,即事务所申请设立与党支部成立同步,律师申请执业与接转组织关系同步,办转所手续与转组织关系同步。要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党员发展机制、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党建工作保障机制等。要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管理相结合,与律师业务拓展相结合,与律师诚信建设相结合,与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党建工作与律师文化建设相结合。
 
    要担当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引领。要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两新’工委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律师行业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要创新律所党建工作思维,更好的学习领会党的大政方针政策,更好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努力做到支部有标识、工作有制度、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
 
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主持会议
 
重温入党誓词

    表彰大会还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仪式,播放了《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专题宣传片》,宣读了追授赵月林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