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律师工作动态(2006年2月)
日期:2006-02-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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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7日,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召开200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律师代表团召集人徐威主持。律师代表黄震尧、顾正、时军莉、夏华、邹义、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坚、政治处和律公科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对2005年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进行了回顾,认为去年主要围绕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提升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水平和律师代表团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凸现了有重点、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特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律师代表团的机构性质,增加了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并对律师代表团成员变更方式、律师代表团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制度等进行了补充。
会议还通过了律师代表团工作小组设立和分工安排和 2006年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要点。会议还对即将举行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年度工作会议及联欢活动进行了布置,决定把新修订的《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制度(试行)》和2006年卢湾区律师代表团工作要点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会上进行通报,征求意见。
会议要求,今年的律师代表团工作要积极寻求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的结合点,发挥律师在行风建设、法制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律师代表团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凝聚卢湾律师的作用,同时,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促进卢湾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和业务领域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