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内容为:1、我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拟立法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含0.025毫米),对0.025毫米以上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普通塑料购物袋),是否也需要立法予以禁止。2、为防治一次性塑料餐具对环境的污染,是否需要立法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或只是部分禁止,哪些一次性塑料餐具需要立法予以禁止。3、对于一次性塑料包装袋,是否需要立法全面予以禁止,或只是部分禁止。哪些塑料包装袋需要立法予以禁止或限制。4、对废弃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和农用塑料薄膜,如何回收、如何统一处置。5、对生产替代品的企业,应给予哪些优惠政策扶持。
《海南省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初步审议,并于4月1日在《海南日报》(第六版)和“海南人大网”(网址:http://www. hainanpc.net)上进行了公布,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
鉴于该法规草案关系我省生态建设,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于5月上旬举行立法听证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共同作为听证人。届时,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作为法规草案起草单位陈述人就草案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陈述。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欢迎生产、销售、回收塑料制品企业及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参加立法听证会,作为社会公众意见陈述人。同时欢迎居住本省的公民申请旁听。
申请人从即日起,即可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名申请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电话方式。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18时。(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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