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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涨价最高罚30万元

    日期:2007-09-11     作者:周口晚报    阅读:1,520次
    “双节”临近,又到了消费旺季,在价格普遍上涨的敏感时期,生产和销售环节可不能违规涨价。记者昨天从周口市物价部门获悉,市物价部门在刚刚召开“双节”食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政策提醒会上,就此问题再度告诫生产销售环节主要企业,“双节”期间违规涨价将被处以最高30万元罚款。

    市物价部门特别邀请了工商、质监、商务、消协、食品协会和有关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提醒会,提醒告诫有关经营者依法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保持“双节”期间市场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提醒会上说,今年以来,市场肉、蛋等食品的上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都希望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物价环境。因此,我市生产、销售环节相关企业,一定要遵循公平、合法、守信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进行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

    市物价部门同时提醒相关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特别是粮油、猪肉等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提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经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变相涨价。物价部门同时告诫生产者、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将被没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河南万果园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承诺,坚决遵守国家价格政策,不违规涨价,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目前,全市物价部门正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加强价格监管。另据了解,今年前7个月,全市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476起,查出违法案件125件,查处违法金额20万元,实行经济处罚4万元,退还用户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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