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依法行政将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晋升
来源:上海法治报
日期:2011-10-31
作者:罗雨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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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了一年多的 《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于近日正式发布。
10月28日下午,本市召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 《上海市依法行政 “十二五”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并当场宣布成立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这是本市首次编制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在全国也属于率先之列。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介绍: “《规划》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决策机制优化、政府立法进步等8个方面37项任务,描绘了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未来走向。”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刚刚被聘请为新成立的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他向记者解读了 《规划》三大亮点。
规划发布
依法行政工作存在待改进之处
10月28日下午,上海召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 《规划》,宣布成立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指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核心,着力点是政府行为的规范、透明、高效。要突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加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
韩正指出,上海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行政许可法》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取得重要进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依法行政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既要肯定成绩,又要充分认识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不足,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韩正强调, 《规划》明确了本市 “十二五”时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和8方面37项主要任务。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规划实施,突出政府的 “两个能力”建设——
一是政府公信力建设。政府公信力集中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是政府生命力的关键所系。公开透明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前提,行为规范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关键,及时反馈和纠错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条件。要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以严明的程序保障执法规范公正。要真心诚意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及时、诚恳、客观地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合理尽快解决问题。
二是政府执行力建设。政府执行力是政府实现管理目标的基础,也是群众树立法律信心的基础。要完善政府运行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要优化政府结构和行政层级,增强基层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促进行政效率和规范度提高;强化制度落实,建立自查、督查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行政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培养和造就一支法律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好的一流公务员队伍。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出席会议。会上,国务院和上海市法制办领导向31名受邀担任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社会专家颁发证书。
亮点3
修改废止滞后制度规范
《规划》还明确将37项主要任务细分成107项任务,其中创新的就有37项。
刘华指出, 《规划》把“助推创新”作为 “十二五”本市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了出来。 《规划》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完善条块协同管理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分类分步执法,探索实行人性化执法,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依托居委会、村委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立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在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等易引发行政争议的领域,建立行政争议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矛盾纠纷。
《规划》强调政府应当积极破除影响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原因就在于, “十二五”期间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新的制度来规范和引导,这就需要积极推动新制度的出台;同时,一些现有制度规范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要通过评估和清理机制,对滞后的制度规范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在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刘华分析指出,为解决执法不作为和迟作为、推诿扯皮以及实现执法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保障执行有效力, 《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促进及时执法和有效执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指定管辖和协议管辖机制,以及逐步建立与实有居住人口和行政管理事项相匹配的执法力量配置制度和机关自查、政府法制部门定期检查与社会评议三者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
刘华指出,公众参与,是政府过去取得成绩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 《规划》确定的 “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首先是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做到科学决策,必须要协调好各方利益,避免决策失误引发社会矛盾。
为此, 《规划》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并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对意见采纳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其次是立法的公众参与。
《规划》要求在坚持政府规章草案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议题制度,使政府立法项目更加契合社会需求。此外,要进一步扩大听取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意见的范围,使不同利益群体获得平等的表达诉求的机会。再有是行政权力监督的公众参与。 《规划》明确将建立民意测评机制,定期开展行风政风测评,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
盛雷鸣表示, 《规划》制定之后关键在落实和细化。要与人大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相衔接,更要与市、区县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相衔接,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成指标
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是健全了制度和程序,促使政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规划》提出要制定3部政府规章,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决策后评估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必要程序;制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政府规章,界定执法权责、细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告知,量化裁量幅度;制定行政收费管理的政府规章,规范征收项目和程序、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健全收费清理机制。”
第三是提高了监督实效。 “目前,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公信力还有所欠缺;有的行政机关对来自其他方面的监督不适应、不重视、不回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规划》针对这一方面明确了3点要求:建立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回复整改制度,强化对监督的回应和落实;试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更加重视社会监督,建立通过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要求在领导干部任职考察中增加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内容,过去虽然也一直强调依法行政,但没有具体到任职考察和晋升依据,此举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盛雷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