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70万元到1200万元
日期:2007-04-22
作者: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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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海豹
律师 案例 刘翔 采写
1999年6月,许先生和家人一起,共同出资210万元,从上海市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得某路某弄3号、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的一栋新式里弄房屋。许先生则取得了其中118平方米的40年土地使用权。
2000年9月,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以旧房成套改造名义将许先生的房屋列入动迁范围。经上海一家国有资产评估公司评估,该房屋动迁补偿款为人民币470万元。许先生及其家人认为该评估明显低估了房屋实际价值,因此,拒不同意搬迁。但因为许先生及其家人对法律的不了解,没有及时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动迁方进行复估及向上海市房地产评估师协会申请复核,只是一味地采取上访等举动,和动迁方“对着干”,影响了一方安宁。为此,许先生的兄弟差点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在久拖未决的情况下,置业公司遂向区房地局申请对该房屋实行强制拆迁。
许先生遂于2002年底委托薄海豹
律师代理本案。薄
律师接受代理以后,首先规劝许先生及其家人放弃一切过激举动,要以大局为重,放弃漫天要价的想法。要相信通过走法律途径,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护,待得到合理补偿款后迅速搬迁。
在此基础上,薄
律师委托上海某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对许先生的房屋重新评估,测得该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约为1100万元。于是,薄
律师便据此出面与置业公司协商,要求按重新评估后的价值对许先生及其家人进行补偿,但遭到对方的拒绝。而就在这同时,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也裁决许先生必须限期搬迁,并接受470万元补偿款。
顿时,许先生和置业公司的对立“形势”再度紧张,而薄
律师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努力也遭“搁浅”。无奈之下,薄
律师决定代理许先生进行诉讼,要求区人民法院撤消区房地局的不当裁决。上海市
律师协会也全力支持薄海豹
律师的正当执业行为,分管业务研究的吴伯庆会长、刘小禾秘书长在
律师协会亲自召集本市法律专家对此案例进行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同薄海豹
律师关于对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动迁应该区别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动迁等等一系列观点。
然而,最终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许先生所有诉讼请求,区政府法律顾问也找薄
律师告知该案件业经市有关部门讨论,许先生如果继续打官司,必输无疑。但薄
律师怀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顶住各方压力,继续上诉。经过薄
律师的艰苦努力,置业公司最终在二审中与许先生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同意以支付人民币1200万元了结此案。接着,薄
律师积极做当事人工作,要求许先生顾全大局,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撤回上诉,迅速搬离某弄3号。一场剑拔弩张的动迁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