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出租车内禁烟不应只基于奥运

    日期:2007-09-21     作者:浙江在线    阅读:1,340次
10月起,北京地区出租车内将全面禁烟,这意味着司机、乘客都不能在出租车里抽烟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即将启动的出租车控烟活动,是无烟奥运的一个组成部分。此次活动由北京市卫生局牵头,无论是司机或者是乘客,不按规定仍在车内抽烟,都会有处罚措施,但具体的处罚措施将由市运输管理局和市交通执法总队来决定。(9月20日《新京报》)

出租车内全面禁烟,这的确是非常好的举措。出租车内空间本就狭小,加上空气不太流动,如果乘客或司机在里面吸烟,无疑将会使人尤其是不吸烟的人感到憋闷,还会遭遇尼古丁的侵害。但是,根据报道来看,北京市出租车全面禁烟仅仅是基于“无烟奥运”,仅仅是为了使《北京2008无烟奥运工作方案》得到彻底落实。显然,出于这样的初衷来迫使出租车禁烟,无疑不利于这项工作的持续性和永久性,也必然使这样工作的意义大打折扣。

试问,我们需要“无烟奥运”,难道在奥运之前或之后的漫长时间里,我们就不需要“无烟乘车环境”吗?就不需要那危害人身心健康的尼古丁时时刻刻都远离我们?显然,不是这样的。香烟,作为一种危害巨大的慢性健康杀手,我们应该让它时时处处远离人,应该最大限度地对其说“不”。而出租车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就更应该像医院、学校那样,做到“无烟”。

事实上,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忙于“禁烟”,禁烟区域已从公共场所如公共交通、电影院、展览馆、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延伸到办公场所,乃至居住小区。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不到3个月,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此后,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几内亚、毛里求斯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工作场所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

可以说,一股不可抗拒的禁烟趋势,已让烟民真切地感觉到吸烟之害!那么,我国作为一个“烟民大国”(全球13亿吸烟者中有3.5亿人在中国),出台措施使人不要在出租车内吸烟,显然不需要也不应该加任何限制条件----千万不能只因为要搞“无烟奥运”,所以才出台措施禁止在出租车内吸烟,而应该基于一种正确的、全面的禁烟理念:不但奥运期间出租车内要禁烟,非奥运期间出租车内同样要禁烟;不但北京奥运现场附近的人需要禁烟,离北京非常之远的人同样需要禁烟。只有人人都意识到了香烟的危害,时时处处都对香烟说“不”,这才有利于整个国民健康强壮的体魄的形成。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