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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举办隆重的律师宣传日活动

    日期:2007-09-26     作者:江门律师协会    阅读:4,407次
    
我会根据省律协《关于组织开展“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市司法局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于2007年9月9日上午,在江门市东湖广场举办第四次全国律师宣传日活动暨我市“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颁奖典礼。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忠强,副局长梁兆伟,律协会长张杰,公律科科长、律协副会长刘荣均,律协副会长刘棉春、严文标、袁冶,各市区律协小组负责人,全体律师事务所主任、部分合伙人,以及新执业律师共约100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和江门日报社派出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
活动进行了以下几个内容:一是给“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颁奖;二是给维稳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颁奖;三是组织新执业律师集体宣誓;四是举行现场义务法律咨询。
上午9时30分活动正式开始,由市律协会长张杰同志主持。
活动第一项内容是:给“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颁奖。首先,由司法局公律科科长刘荣均宣读“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名单;接着,市司法局副局长梁兆伟同志讲话,他代表江门市司法局向被评为“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的获奖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梁兆伟副局长指出,开展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的意义,在于提高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有效地维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合法权益,降低律师执业的风险,更好地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侨乡做出贡献。梁兆伟副局长就当前我市律师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性。
二、结合今年开展“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活动,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逐项检查、整改,确保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第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忠强同志为获得“2006—2007年度规范化建设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江门分所进行颁奖。五家获奖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从袁忠强局长手上接过了获奖牌匾、证书和奖金,并合照留念。
活动第二项内容是:给维稳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颁奖。我市广东东方大卫律师所胡湘荣、广东法大春秋律师所林良火两位律师在代理荷塘市场招租出现的“天价合同”案件中,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既讲法律,又讲政治、讲稳定,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使这一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忠强同志亲自为两位律师颁奖,并合影留念。
活动第三项内容是:组织新执业律师宣誓。来自全市各市区的28名新执业律师,身穿整齐的出庭服,面对国旗和会徽,由江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棉春领誓,市司法局局长袁忠强监誓,进行了庄严的执业宣誓仪式。
活动第四项内容是:义务法律咨询。宣誓完毕后,20多名新执业律师在现场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现场市民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加深市民对我市律师行业的认识。在活动现场,放置了分别以“江门市律师协会简介”、“律师参政议政”、“律师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律师对外交流活动”、“律协党建工作”、“江门市律师发展历程”、“执业律师培训和宣誓”“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建设”为主题的八块宣传画板,让市民通过图文并茂的资料,加深对我市律师行业的了解。我们还在现场向群众派发法律服务承诺书、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广东律师收费标准、江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通信地址、电话一览表及各市区律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等宣传单张200多份,并为市民解答有关婚姻、家庭、继承、遗嘱、房地产等法律问题,指引市民如何打官司、如何聘请律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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