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负责司法、自由和安全事务的委员弗拉蒂尼当天强调,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下,欧盟对高技术人才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他说:“对高技术移民的吸引力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影响力。然而,在这方面欧盟已远不及澳大利亚、加拿大或美国。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工作方法。”
“蓝卡”的推出借鉴了美国的“绿卡”制度,它实际是一种工作和居留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并可申请延期。欧盟27个成员国都有权根据本国情况决定“蓝卡”的发放数量及允许工作的领域,但“蓝卡”的发放条件必须遵循欧盟统一制订的标准。
新法案对持有“蓝卡”的技术移民给予了许多优惠条件,如可以优先获得家庭团聚签证;在工作满两年之后,可选择到另外一个欧盟国家工作;即使决定返回原籍地,以后也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工作;能够享受与欧盟成员国公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劳动条件等。
当然,领取“蓝卡”也有严格的条件:必须具有高等学历或在所在行业内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其工作岗位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公民无人申请的、工资待遇必须是所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等。
弗拉蒂尼表示,如果新提案能在今年12月份的欧盟首脑会议上批准,它最早有望于2009年上半年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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