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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规定:大学生创业培训今后可获补贴

    日期:2007-10-25     作者:胥柳曼    阅读:1,298次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本市日前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新政策。新政策将创业培训费用补贴的对象从现有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延伸至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未开业的在职人员。

据悉,新政策将创业培训费用补贴的对象,从现有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延伸至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及未开业的在职人员,更加适应新生劳动力和在职职工的创业愿望。同时,为更有效地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从十月起,本市还推出“创业+技能”的补贴培训套餐,对参加创业培训并享受过培训费用补贴的人员,根据其开业需要,在当年度内再提供其参加一次与自身开业项目相关、纳入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的技能类补贴培训,突破了原有一人一年只可享受一次培训费用补贴的政策局限。

此外,记者获悉创业培训机构也将更趋“专业化”。从现在开始,培训机构要开设创业培训项目,必须配备一支有“质”有“量”的专业师资队伍,授课教师除要求符合一定的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外,还强调应具备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或创业经历。

据悉,目前本市每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逾万人,其中60%以上成功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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