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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安翊青:关于推动医疗事故责任险机制,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建议

    日期:2018-01-26         阅读:7,532次

今年来,随着社会公众维权意识愈发成熟,有关医患双方关系紧张引发矛盾的新闻,频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人们的视野,逐渐成为了一种社会问题。前段时间,透过热播的电视剧《急诊科医生》,也将这一社会现象用艺术的形式加以呈现,虽演绎的情节不能等同于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但无疑在客观上表明这一社会现象已经开始受到各界关注。今年发生于周至县人民医院的医患闹剧,可以说很好地诠释了医患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

当前医患纠纷发生后的解决方式大体上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第三方(派出所等行政部门)介入调解解决;法院诉讼解决。近年来,政府对医患纠纷的解决做出了很多努力,专门在司法局下设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并由专门办公室牵头指导一些重要的医患纠纷问题的解决工作。上述方式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第一,要从体制机制上杜绝医闹现象,澄清医患关系;第二,要寻找出医方和患者之间的合理沟通渠道,弥补双方在认识上和专业能力上的差异,更好地化解双方纠纷;第三,要实现调解人员的专业化,当前医疗事故调解工作存在第三方调解不专业的现象,需要在机制上引进专业人员。

        建议:对于医疗事故,比较好的方式是采用责任险与意外险并行的方式,覆盖医院的全部医疗事故情况。因此,建议进一步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并设立医疗风险基金,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推广,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设立医疗风险基金,

建立针对医疗事故问题的资金池。

        针对医疗事故责任险定责方式影响医院投保积极性的情况,在责任险与意外险不能覆盖的情况,建议以保险投保费为主,政府再投入一笔钱(整个资金池的1%),用于医疗事故的解决。医疗事故险需要在险种的设计方面,借助市场力量,引入包括医疗事故定责(形成固定医学专家组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保险赔付(缩短患者家属取得赔偿或补偿的时间)、事后追责(确定医方存在问题后进行责任追溯)等环节。

从三甲医院开始试点, 

推广强制购买医疗事故险。 

 要推广医疗事故险,需要有第一批尝试的医疗机构,而三甲医院因为资金较多、面临风险更强,因此可以作为第一批实施的医院。建议所有三甲医院统一对二级以上手术进行投保,具体投保可以选择不同保险公司,多家保险公司共同使用医疗风险基金。 

 完善保险机制, 

在医患纠纷中引入保险中介 

   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更多医疗机构尝试医疗事故保险,鼓励更多保险机构开发更为完善的医疗事故保险产品,实现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的真正对接。要求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事故的理赔与医患调解工作,让专业人员来从事医患调解工作,让医患关系能重新回归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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