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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第三届“绿色发展·环境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

    日期:2017-12-26     作者: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下午,由市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市律协黄浦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绿色发展·环境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上海锦江小礼堂成功举行。
       国家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宪法行政法负责人韩德强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长、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何艳敏处长,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朱卫东先生,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春茜女士,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女士,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教授,金茂所合伙人、上海律协 能源 资源与 环境 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吴荣良等莅临本次论坛并做主题演讲。 来自上海市法学会、高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环保监管部门、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律师行业等共2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绿色发展的时代背景、现状、理念、建设重点和目标等,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绿色发展的行动指南。本次论坛围绕国家“绿色发展”大主题,对我国当前环境法律制度的发展、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审判实践、环境公益诉讼等热点议题进行讨论,并解析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榜中上市公司的环境法律风险与责任,对当前新趋势下上市公司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进行了交流探讨。
      论坛上半场,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赵绘宇博士主持。
      市律协周天平副会长致开幕致辞,十九大以后,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未来将引领未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模式,环境作为绿色发展的主要内容,必将成为重中之重,本次以“绿色发展”为题,将有利于环境法律制度的构建、环境法律实务的发展。
      国家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先生以“最新环境政策法规与企业责任”为主题,结合我国环境法制的现状,介绍了环境责任立法的进展与不足,希望严格“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从立法层面加快建立环境损害担责制度,并建议落实环境追责,建立以污染担责为主体的损害赔偿与环境修复的资金机制。为现场嘉宾展示了国家对环境责任追究立法的发展方向。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长、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教授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为主题,从制度的价值、概要和制度建构方面,探讨了环境问题背后的根本问题,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宝贵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宪法行政法负责人韩德强主任以“我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现状及重点问题探析”为主 题,介绍了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工作现状、统一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案件类型、审判规则、受案范围等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几个重点问题等情况,明确未来环境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何春茜女士以“上海环境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为主题,介绍了上海市近年来在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情况,并结合数据与实例,向到会代表分享了上海市的相关创新规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何艳敏处长以“检察机关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相关问题研究”为主题,系统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举措,包括环境刑事案件的公诉、民事行政监督,以及今年7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的最新进展,并对实践中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朱卫东先生以“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探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工作回顾”为主题,介绍了上海市环境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集中受理、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情况,并对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教授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排行榜及启示”为主题,介绍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旗下14个重污染行业的172家上市公司在2016年度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和披露的环境及环境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和分析。从“绿色金融”的视角出发,对我国污染密集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状况开展科学评估,为在场企业代表提供参考。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女士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进展”为主题,介绍了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案例与相关要点。
      上海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 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做了“新形势下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的发言,就环境法律风险(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及其防范,结合在环境管理和环境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向与会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论坛下半场的圆桌会议由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修光利教授主持,以“如何提升环境合规,防范环境法律风险”为主题。
      来自上海跨国公司EHS协会主席、PPG 亚太区 EHS 总监任闽怀,上海化学工业园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张发兵,丹纳赫集团亚太区 EHS总监钟鸣,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孙岩,市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五位行业代表分享了各自在环境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实际操作经验和体会。
      论坛最后,张梓太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并感谢主办方对本次论坛的大力支持。期望以本次论坛形式为代表的行业、企业、政府之间的交流能够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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