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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一小区请律师“护法”

    日期:2006-12-18     作者:张晓华    阅读:2,073次
    政府、企业可以聘律师,小区也能为自己请律师。12月17日,记者了解到,省城长风小区为业主们和物业公司请来了常年法律顾问——山西省圣哲律师事务所的梁伯华律师。把律师请进门,意味着目前小区自身维权意识的增强,也将为完善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益带来更多保证,同时让业主们的一切行为合理合法合乎程序,无懈可击。
 

长风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坦言,小区内业主、业委会、物业以及居委会4方之间的纠纷几年来从未间断过,比如像上下楼层之间渗水的问题、一些业主以各种理由不交物业管理费用等。之前,业委会一直采用协调的方式,但因为调解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理论,成效不明显。随着《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尤其是条例中对物权概念的进一步明确,使得原先一些不甚明了的纠纷开始凸现。小区请来法律顾问,可以在解决很多纠纷上起到“护法”作用,有效保护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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