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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会见嫌犯 律师可查七项内容

    日期:2008-06-27     作者:杨京瑞    阅读:2,259次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到什么?

马广宇律师:根据《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7条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3.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4.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7.代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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