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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而立之年忆征程 务实争优求发展

    日期:2012-02-08     作者:严姗隽    阅读:4,830次
编者按:2011年12月15日,华亭律师事务所30周年庆典在上海市华亭宾馆隆重举行。华亭所主任许强主持庆典。上海市司法界老领导、闵行区司法局领导、兄弟律师事务所代表等嘉宾百余人出席庆典。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盛雷鸣到会并讲话。他充分肯定华亭所是一家从国办老所成功转制并有30年历史的合伙所,作为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之后首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30年稳定发展实属不易;华亭所是一家充满青春活力的现代所,专业优势不仅局限于传统的刑事诉讼业务,在国际贸易、金融证券、企业并购等领域亦颇有建树;华亭所是一家有着光明前途的品牌所,事务所制度健全,文化先进,有凝聚力、有规划、有想法,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下一个30年!

 

30岁,对于人生来说,恰是风华正茂、雄心勃勃的而立之年;30岁,对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来说,也正是历经大浪淘沙,站稳脚跟笑看风云的时候。
1981年,华亭律师事务所的前身———上海县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作为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之后首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改革开放30年来,华亭所伴随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一起成长、成熟,经过三代华亭人的不懈努力,终于迎来今日的累累硕果。

历史沿革:6000元创业,30年发展

1978年3月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为律师制度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81年,经当时的上海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县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该顾问处即为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前身,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之后首批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建所初期,上级主管部门划拨华亭所6000元开办费,华亭所当时的性质为国办所,组织部门先从法院系统中抽调了几位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志到华亭所担任律师,后又通过社会招考,吸收部分优秀青年充实华亭所律师队伍,事务所规模逐渐壮大。
由于条件所限,当时的律师工作条件非常艰苦,文书均靠手抄复写,遇到大案,阅卷长达十几天。外出调查,会见被告,不是公交车,就是自行车。有时为了一个外地案子,办案律师常常要在路上奔波数天。
那时候,干律师不仅是个脑力活,还是个体力活,律师超负荷工作却与律师的报酬不成正比。由于当时律师纳入国家人事编制,拿级别工资,每月工资仅30多元加5元奖金。没有坚韧的毅力和对律师事业的热爱,是无法胜任的。
有付出就有收获,当时一宗全市轰动的受贿案件在上海县政府大礼堂公开庭审,在律师的努力下,合议庭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检察机关建议的3年刑期缩短为2年,并当庭予以判决,这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意义十分深远。
上世纪90年代始,华亭所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成长期,是上海市第一家进驻五星级酒店办公的律师事务所。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蔡诚1992年视察华亭所时,欣然题词“优质、高效、团结、清廉”。华亭人不辜负老部长殷切期望,经过数年的努力,终于使事务所脱颖而出,在1998年被评选为首批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华亭所于21世纪初改制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实行“两不四自”原则,即“不占国家编制和不占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开始了新一轮快速发展。
至今,华亭所办公面积达到1500多平方米,办公管理方面亦实现了自动化、网络化,事务所建立了局域网,还开设了自己的官方网站,并由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网络维护。

业务发展:助力经济建设,心系社会稳定

从成立开始,华亭所一直坚持在做好传统的刑事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上世纪80年代,华亭所任当时交通局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根据这些单位的业务特点,华亭所大胆提出创建法律顾问室的建议,并协助县交通局、水利局、物资局、乡镇工业局、供销社及几大银行创建了上海市第一批法律顾问室,开创了在国家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室的先河,律师开始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华亭所在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在民商事、金融、外贸等业务领域方面均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业界声名鹊起。
在担任紫江集团、传慎集团、万科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华亭所为外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包括为行政机关就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的设立做尽职调查,为审批外资企业设计流程,并出具独立的法律意见书和涉外见证书。华亭所是全市第一家从事这项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业务创收也开始在全市名列前茅。
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家立法速度的加快和法制的健全,华亭所的业务也拓展到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国际投资与贸易、金融与保险、诉讼与仲裁等领域。事务所每年创收均保持20%左右的增长,2010年业务创收达到人均120万元,总创收约两个中型企业的产值。
面对当前律师服务市场竞争激烈的状况,华亭所继续积极开拓业务,整合业务优势,组建律师团队为政府、企业、社团提供法律服务。
2000年以来,华亭所组成6人团队为万科公司提供优质、深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大到决策咨询,小到楼盘开盘的具体法律事务,均有律师全程介入,获得了万科公司的好评。与此同时,华亭所担任大型国企绿地集团的法律顾问,该集团重大决策、重大案件均由该所律师团队负责处理。
2011年1月始,华亭所组织大型律师团队,为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提供“法律外包”服务,除作为镇政府法律顾问外,还对镇直属单位和村、居委等基层组织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调解服务。
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华亭所心系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紫旺电器城信访纠纷案,几千人上访、闹访,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被列为市级“世博维稳”案件,牵制了市、区领导很大的精力。华亭所参与协调处理,经过数月尽职调查,制定了一个“一揽子解决原则方案”,得到市、区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好评及当事人的肯定。现在该方案正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制度建设:规范有序,诚信为民,零投诉

在社会激变的情况下,不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辉煌一时的律师事务所因为种种原因而遇到了发展的瓶颈,而华亭所始终步伐稳健、一路向前,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结为运行良好、结构严谨的事务所各项制度。
在30年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文明单位和优秀律师事务所,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有关律师执业、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职工福利等规章制度。
在华亭所,无论主任、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还是普通律师、新律师,彼此之间由制度制约,如何接案子、利益分配、内部晋升、人员流动,全都有一套详细明确的制度。这样既可以保证一个公平有序、良性竞争的工作平台,又可以让大家避免为利益分配之类的问题争执不下、明争暗斗。
良好的制度运行使得华亭所的内部氛围和谐、团结。这是一家几乎不会为利益分配而开会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会议都是围绕着专业学习、案件讨论、规范建设等内容。由于没有了利益分配的后顾之忧,律师们更愿意把自己接的案子拿出来与同事分享,集思广益为当事人服务。
最近几年,事务所又结合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工作实践,充实完善了部分制度,包括制定了《考评与奖惩办法》等制度,从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执业纪律,做到制度约束人、制度管理人。多年来,华亭所无一例因诚信缺失而受到投诉的案例,继续保持了无一位律师被投诉处理的“零记录”。1997年起,事务所连续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5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团队培养:让名律师坐镇,给“小”律师机会

华亭所30年来始终坚持保持在40至50人左右的中等规模,既不盲目追求兼并扩张,又不因业务、人员的变化而发生萎缩,这与稳定、高效、和谐的团队有很大的关系。至今,华亭所形成了老、中、轻三代律师通力合作、共同发展的人员结构,在事务所工作20年左右的老员工有五六人,进所工作10年左右的老员工有七八人。
从1985年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至今,华亭律师连续八届当选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届为姚增荣律师,第三至八届为许强律师,这对一个事务所来说是一件非常难得的大事,值得庆贺和纪念。
华亭所接业务并非单打独斗,而是形成了以名律师为核心、5-6名骨干再配合其他业务能手的团队。名律师经验丰富、人脉广泛,能够“托住”团队、善于决策,骨干律师年富力强、精力充沛,业务能手外语、电脑能力强,头脑灵活,结合在一起,组合在一起,能够互补短长,共同将业务做好做强。在华亭所,这样的团队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是因客户和业务需要自由组合、互相交叉。事实证明,在担任万科、马桥镇等企业和政府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华亭所的团队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华亭所非常重视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每年都会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律师队伍。所领导为每一位新进所的青年律师指定老师带教,有的青年律师还被派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去实践锻炼一两年或被送到境外学习深造。
在不断吸纳社会优秀青年加入律师队伍的同时,亦不忘提高本所律师的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吸纳青年律师参与管理,当家作主。这期间,多名青年骨干律师被吸收成为中共党员。全所一半以上青年律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有双语能力。
很多年轻律师来了华亭所后愿意留下,一方面是认同这里的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和谐的工作氛围,另一方面也是看中了这里的发展空间。
华亭所的一级合伙人可上可下。有些早就成为一级合伙人、负责分摊事务所成本的资深律师,由于年龄、精力或个人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一级合伙人,而有些年轻律师正值当打之年,业绩、能力非常出众,在华亭所,按照业绩标准,对于分摊事务所成本有压力的一级合伙人,可以退下来成为二级合伙人,专注于自己的业务,腾出的一级合伙人位置则由年轻人填补,整个核心管理团队始终保持在10人左右。得益于这套制度,至今十几名青年律师经过考核,相继成为了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核心管理团队中,有近一半的律师是30岁左右的青年人。

律所文化:和谐,稳定,奉献,共同进步

一家事务所到了而立之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律所文化。华亭所的所训是“优质、高效、和谐、诚信”,可以说,律所文化包括完善的制度、稳定的团队和和谐的工作氛围,这也是其屹立30年的法宝。
1994年6月,华亭所单独成立了党支部,党组织在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中起到引领和堡垒作用。党支部成立后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专门设有专职副书记;二是抓创先争优工作,为事务所制订创优计划,并号召和率领全体党员积极投入创优工作;三是注重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律师加入党组织,不断为党的基层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华亭所党支部多次被评为“五好党支部”和“五好两新组织”。
除此之外,华亭所内部始终保持了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华亭所有个特别的“下午茶”时间,每天下午,在外忙碌的律师都会回到事务所,大家坐在一起喝杯茶或咖啡,聊聊彼此的案子,法律界的动态等等,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交流业务。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心浮躁,这样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大方”的员工并不多见,但华亭所的律师们可以做到,这是因为大家都认同一点:合力把业务的蛋糕做大,比看紧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更好,分享才能带来更大的发展。
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华亭所不忘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提升和完善团队的价值观。1997年,事务所出资10余万元在大别山革命老区金寨县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当地群众将学校命名为“金寨县华亭希望小学”。在之后的十多年里,华亭所经常向该小学寄慰问金,接优秀师生到上海来观摩,还多次组织青年律师赴大别山探望该希望小学的师生,受到了孩子们的热情欢迎,也使青年律师深受教育。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华亭青年律师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援助活动,事务所多次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展望未来:抓契机,勇创新,续辉煌

华亭所迈着坚实的步伐,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党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律师业寄予的厚望。华亭所全体同仁在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之上,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即加强事务所的制度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建设。
在制度建设上,华亭所将加强和巩固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民主治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和创新各项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制度,为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建立制度保障。
在原业务特色的基础上,华亭所将对原项目团队进一步优化组合,建立起具备专业能力的律师服务团队,在公司、政府法律服务、房地产建筑、国际投资和贸易、金融保险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华亭特色的法律服务产品。
在规模化建设上,作为一家中等规模的强所,华亭所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特点,并结合地区律师业发展的大环境,整合区域资源优势,适当扩充事务所规模,实现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目标。
在国际化建设上,华亭所将通过引进和培养国际化的律师人才,全面提升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今年是华亭所的而立之年,全体华亭人将通过深入持久的制度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建设,力争将华亭所打造成为业界享有盛誉的专业所、规模所、品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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