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还同步举办了“零就业家庭”专场招聘会,“零就业家庭”人员凭“就业援助卡”进场参加求职,6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了600多个适合“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岗位,当日,有160名“零就业家庭”人员、238名“4050”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郝德军副市长和与会代表会后现场参观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市场。
据烟台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该市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还有1335户,其中,市直和芝罘区有876户,占65.6%。这部分人绝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就业难度很大,一旦长期失业会使他们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使城镇最困难的群体。为此,烟台市采取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帮扶力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开发岗位、支持自主创业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
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就业。今年烟台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强化了就业资金保障。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促进就业。对公益岗位或各类企业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007年补贴金额为7691.2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的,补贴期限相应延长。三是灵活就业补贴稳定就业。经认定灵活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地规定缴费中的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比例给予60%的补贴(2007年补贴金额为3230.3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其中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享受补贴期满3年后仍然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继续给予补贴扶持。四是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劳动保障等部门广泛征集投资少、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创业项目,组织各种形式的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双零家庭”人员提供创业平台。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双零家庭”人员按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五是拓宽渠道吸纳就业。结合城市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大力开发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双零家庭”人员特别是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人员就业。由各级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招用“双零家庭”人员。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六是免费培训素质就业。“双零家庭”可获1次免费培训机会,给予落实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和鉴定等补贴,提高就业、创业竞争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七是宏观调控控制失业。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指导和失业调控,尽量避免裁减家庭成员中已经有失业人员的员工,从源头上控制“零就业家庭”的产生。
烟台市明确,到2007年底前,申报援助的“双零家庭”每户至少1人要实现稳定就业或转移就业,实现存量“消零”。从2008年起,实现“申报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构建起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服务高效、运行规范的长效援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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