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家发改委、司法局《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各地都将拟定律师服务收费的实施细则。6月30日,市物价局陈祖高处长专程就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到市律协调研。参加调研座谈会的有市律协会长吕红兵、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市司法局计财处处长郭勇,市律管处副处长余学杰及律师代表:许强、尹燕德、刘峰、斯伟江、吴冬、朱文杰、颜学海和成静雯。
会议由万恩标秘书长主持,与会律师代表分别围绕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按标的收费、风险代理收费这些主要收费方式以及上海周边省市律师收费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政府指导价的制定等问题深入探讨。
吕红兵会长在最后的发言中建议上海的实施细则能够充分考虑律师行业特征,使律师收费标准的基准价高一点、浮动幅度大一点、考虑因素多一点。
陈祖高处长表示要力争使这次的实施细则较2001年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更为完善,同时在起草过程中也要多加强与北京、广东等省市的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