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调解专业委员会 >> 研究动态

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第二期律师调解培训课程

    日期:2023-01-03     作者: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至9月23日,上海律协第二期律师调解培训课程顺利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本市律师参与调解的专业水平,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本市知名调解专家,通力为本市律师打造本次系统全面的律师调解培训课程。
       本次课程为期两天,以线上模式进行。来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委员会、长宁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八名资深调解专家从调解制度、调解技巧、仲裁调解与诉讼调解等方面带来了内容丰富的七讲课程,共490名律师在线参与培训。
       上海律协季诺会长为本次课程致开场辞。季诺会长表示,调解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随着新加坡公约的生效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调解的法律专业性会贯穿始终,更能够为争议的各方寻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合法方案。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在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证调解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与调解工作的复杂程度相适应,发挥律师队伍数量大、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独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其专业化效能,使上海律师成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搭建过程中的调解主力,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入发展。本次课程是上海律协举办的第二期律师调解课程,季诺会长表达了对各位参与律师的感谢,也希望本市律师能够积极投身大调解格局的构建中。
       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孙彬彬作为讲师进行了第一场课程《境内外律师调解业务情况综述》的讲授。孙主任从律师在调解中的定位、律师调解之工作机制及程序、律师参与调解情况概述、境外调解制度综述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孙主任表示,调解具有自愿性、灵活性、便捷性和保密性等四大优势,律师具有无可替代的专业性、职能性和独立性,应当在大调解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律师作为调解员的视角与作为代理人存在较大差异,在身份转变的同时,对于自身的中立立场、保密义务、调解技能和调解程序要有更为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邓哲律师以丰富的代理经验为在座律师带来了《“打”“谈”结合,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转换与互促》为题的分享。邓哲副主任从当前实践中调解的现状、未来调解的方向以及诉调互促的方法等角度,对自己从业中经验、感悟和技巧进行了讲授。邓哲副主任分析,短期来看调解可能存在性价比低、难度较大、专业性高的阻力和障碍,但调解这一矛盾化解机制符合政策利益、客户利益、案件利益以及律师利益。邓哲副主任强调,谈,是律师提升执业能力、拓展职业生命不可回避的现实命题,律师可以通过“把握案”“把握人”“把握势”“把握度”、 “把握果”“把握险”的方法将调解给各方带来的优势最大化。
       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秘书长龚骏以《从仲裁机构角度看仲裁中的调解技巧与注意事项》为题,从商事调解的发展概况、商事仲裁中调解的注意事项以及商事仲裁的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了讲解。龚骏部长强调,仲裁中的调解不仅要更加严格地注重程序,也需要把握调解的时机、调解方法以及结案的方式,确保调解方案的落地。
       来自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的熊燕法官以《家事纠纷重点问题解析及调解运用》为题,对家事纠纷的特点、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以及调解要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分享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熊燕法官表示,家事纠纷与其他纠纷相比,具有更强的伦理性、综合性和长期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性也逐渐增强。对于家事纠纷而言,调解往往是更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希望广大律师能够积极推动纠纷的多元化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当前阶段多元化纠纷调解实务》由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全国优秀法官乔蓓华讲授。乔蓓华法官结合自身二十多年的审判经验,深入地为在场律师讲解了纠纷多元化解的政策渊源、律师参与调解以及特邀调解的主要事项以及多元解纷平台的运用。乔蓓华法官表示,熟悉现行法律法规、专业处理法律事务是律师在调解活动中的优势,当律师以调解员的身份成为中立第三方时,更能对化解纠纷起到积极的作用。
      《促进式调解和评估式调解》由上海律协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胡卫民讲授。促进式调解和评估式调解是当前世界范围内广泛运用的两种调解模式,胡卫民副主任首先对以美国为例的域外调解模式进行了介绍,随后对调解的主要程序进行了介绍。胡卫民副主任介绍到,促进式调解和评估式调解具有不同的模式,结合我国国情,可以发展“以促进为主,评估为辅”的东方调解制度。作为调解员,除了“协助谈判”,还要“定纷止争”。
      《调解技能及调解经验分享》由长宁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负责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首批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陈凤英讲授。陈凤英曾任长宁区法院高级法官,退休后成为人民调解员,具有十余年的调解经验。陈凤英与各位律师听众分享了自己的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调解员的工作难点在于赢得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可。要想把当事人的思想做通,除了专业的知识储备,还要注重情感交流。只有用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真情”,调解工作才能得到支持与信赖。
      律师调解培训课程有效加强了本市律师对调解业务的深入了解,提升调解技能,交流调解经验,进一步促进了律师调解专业性的发展。未来,上海律协将继续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解业务培训,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以大调解工作机制为牵引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