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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律协举行“法官-律师座谈会”

    日期:2004-03-0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239次
4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律协在市律协六楼会议室举行“法官? 律师座谈会”。参加人员有二中院院长沈志先及该院政治部、监察室等有关领导及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上海律协正副会长、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共十余人。上海律协会长朱洪超首先致辞,对二中院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沈志先院长介绍了本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上海律师界对二中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上海律师的横向交流,以期形成两者更高层次的良性互动关系,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 在座谈会上,各位律师代表畅所欲言,对二中院法官工作作风作出肯定,认为二中院法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同时,就如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具体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其中包括法官应与律师发展职业上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解决判决执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提高法院判决文书的制作质量等诸多实践和理论上的专业问题。上海律协的领导就文汇报2月26日第二版《法院向律师收费亮红牌》一文涉及的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判决所适用的法律问题阐述了看法,并就相关问题与二中院领导交换了意见。二中院的领导认真听取了律师坦诚的建议,并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关注和感谢。 座谈会在友好而热烈的气氛中进行。通过此次座谈会,加强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方面,法官和律师的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最后,朱洪超会长认为,法官和律师应围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共同目标开展工作。从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角度出发,协会和法院应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法官和律师之间应该是配合和制约的关系,应有良性互动。对于律师出庭着装问题,朱会长希望法院能和协会相互配合、共同监督,促进律师出庭的规范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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