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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律师集体吐槽国产律政剧太假

来源:东方早报 A13版     日期:2014-08-28     作者:李燕    阅读:6,781次

  对方有小三,就能让他净身出户?律师可以帮你跟踪、偷拍,各种取证?《金牌律师》、《离婚律师》等律政剧接连在各大卫视热播,但剧中一些与现实完全不符的情节遭遇多方吐槽。

  昨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法治声音合办沙龙专业律师谈律政剧,数十位专业律师包括数位沪上资深家事律师一起吐槽当下热播的律政剧。几乎所有参加讨论的律师都认为,律政剧的内容应该在法律上更加严谨。早报记者 李燕

  1律师=私家侦探?

  《离婚律师》中,主角代理一起离婚案件后,通过跟踪、安装摄像头甚至灌醉套话等方式,取得对方当事人出轨的证据。

  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珊南从事家事案件代理20多年,她表示,律师并不是私家侦探,原则上是不可能采用跟踪、秘密拍摄等方式取证。而且现实中,这些方式取得的东西并不能完全称为证据,在法庭上几乎没有证明力,我们不可能去做

  上海市律协民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卫义律师补充说,跟踪、私自安装摄像头、灌醉后录音这些取证方式,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合法的。

  “律师依法调查取证,我总结的调查取证三宝是卖笑、示弱、能跑。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桂芳芳说。卖笑和示弱指和人套近乎;能跑指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很多部门之间来回跑。

  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协民法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强调,家事律师不是调查者,现实中大部分的精力是放在梳理案情和调解上。

  当然,调解的前提和基础是法律依据。一般不会一来就谈(调解),不然对方凭什么让步,我会先干一仗再谈。沪上第一离称号、沪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明军说,调解一般是双方各让一步,达到利益的平衡点。但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对方凭什么让步?因此家事律师必须在调解之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才有资格谈调解,这样也才能最终达到调解目的,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权益。

  2过错方要净身出户?

  《离婚律师》中,女主角灌醉男主角让他亲口承认有外遇并进行录音。根据这份录音,女主角大获全胜,让男主角在离婚案件中净身出户。

  谭芳表示,这是戏剧化的处理,现实中显然不可能。仅有这份录音证据,如果男主角当庭否认出轨且质疑证据的合法性,法庭不可能认定男主角出轨。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寅表示,别说净身出户,即使是一方有过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说法,都是对法律的误读。根据中国现行婚姻法46条,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吴卫义说,2010年新婚姻法颁布以前,确实有司法解释规定,在财产分配中要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这一规定被随后的新婚姻法废除,2010年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对过错方的处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障并不与财产分配直接挂钩。简单点说,即使有小三,财产该怎么分还怎么分,不过分完之后,过错方要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给无过错方。

  3律师庭上随便走动?

  在很多律政剧中,代理律师常常在法庭上来回走动,随意发问。

  葛珊南律师说,戴假发套、律师随意走动等,在英美法系国家确实存在,但在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是大陆法系,法庭审理案件有严格的既定程序。原被告、证人的座位在法庭上是固定的,律师不能随意移动和走动。发问、提交证据都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法庭的安排,不可能像电视剧那么夸张,当庭提供一份证据让对方措手不及,然后赢得官司,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

原文链接: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14-08/28/content_9197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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