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从健全完善学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定每月机关公务员学法日,从2002年至今,每月摘编最新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一月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每年专题教育活动,把学法内容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与安排中。坚持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任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处级干部讲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定期举办机关公务员法制培训班和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修班。在公务员学法中,长宁区坚持多措并举,营造学法用法的人文环境。2004年起建立领导干部法律书架,每年购置有关法律、社会管理、历史、文学等方面的图书供领导干部参阅,并不断推广到各部门,借助机关活动室或者本部门的学习场所,定期充实、更新法律图书资料,开设“法律书吧”,为机关干部自学法律知识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学法园地集中展示机关公务员学法成果,交流讨论学法经验与心得。以机关政务网及机关青年网站为平台,适时开展网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设bbs、法律咨询室等栏目,积极营造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的良好氛围;以廉政文化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廉政法制教育。
此外,长宁区还建立机关公务员学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部门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和当前的形势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适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激发机关公务员学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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