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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追踪两年,“司法鉴定谁来管”有答案了

来源:文汇报 记者何易     日期:2020-01-21     作者:冯小瑜    阅读:7,464次

“司法鉴定乱象终于被扼住,‘谁来管’的问题也解决了。”

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今天开幕,市人大代表盛雷鸣律师这几天忙得连轴转,但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2018年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和多位代表联合提请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盛雷鸣告诉记者,司法鉴定作为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一直没有监管条例,“因车祸、打架等发生财产损失、人伤情况而打官司的,往往需要出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而这其中容易滋生夸大或弱化的情况。”他通过半年多调研发现,确实有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存在违反鉴定程序要求、质量管理不到位、鉴定人员职业操作不规范以及专业水平欠缺等问题,甚至隐藏了一个暗箱交易市场。

“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与司法公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盛雷鸣表示,随着司法鉴定行业不断发展,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覆盖面不够、效能不高等问题逐渐暴露,亟需地方立法,明确市、区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管理职权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管理力量下沉。

“对司法鉴定机构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及相应处理的依据却非常有限。”盛雷鸣在2018年召开的市人代会上提交建议,呼吁上海通过立法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从司法鉴定的准入、资质认定、培训教育、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相应管理条例予以规范,并建立司法鉴定的淘汰与退出机制。

 

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研发“智慧司鉴”系统。今年1月1日起,“智慧司鉴”系统上线,当事人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来龙去脉。而《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也在人大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2019年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按照《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对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司法鉴定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本市将司法鉴定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建立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司法鉴定案件实行统一赋码管理,形成全流程监管。

“法治,光有法律是不够的,法律的有效实施才是法律威严的根本来源。”盛雷鸣今年还将向大会提交两份“律师色彩浓厚”的建议,均直指法治思维在实际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