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重庆养犬管理立法关怀“狗福利”

    日期:2007-09-14     作者:朱薇、刘鹏    阅读:1,570次
    在《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听证会上,参会的各方人员从人与动物和谐、动物福利等问题出发,建议管理办法增加设立犬只收容所、引入社会力量管理犬只、建立犬只管理责任保险制等内容。

    来自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陈明才说,重庆一些救助流浪狗的民间组织曾举行万人签名救助小动物活动,到目前已为150只流浪狗进行了绝育手术,但这样的力量还是很微薄,所以希望政府加大对流浪狗的救助而不是屠杀,政府更不应该让“禁狗令”变成“屠狗令”,建议有关部门在各区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丢失和遭遗弃的犬只。收容所犬只上户时可以让领养人自愿捐款,每月1元至5元,作为流浪犬管理的专用款。

    参加听证的重庆某保险公司职员谭春艳也建议,重庆应该建立一个流浪犬管理中心。养犬人如违反管理规定需受到经济处罚,部分罚金可进入流浪犬管理中心,作为流浪犬管理中心的费用补充。在强制责任保险的前提下,可以用一定比例的保费来建立流浪犬的治伤基金,作为流浪犬伤人的赔偿。

    重庆市犬业协会会长税慰晰表示,应该引入社会力量管理犬只,除政府机构负责外,还要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犬业协会、动物保护协会以及居委会、社区、物管,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参与犬只管理。

    据首席听证人、重庆市法制办副主任陈思聪说,现场市民跟网民提供了许多很好的建议,起草方将梳理市民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完善《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