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制度
日期:2008-01-17
作者: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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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七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全国维权协调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制度。
顾秀莲指出,各级维权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她们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法治理念,引导她们更为理性地对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诉求。
顾秀莲指出,要主动跟进、积极参与国家立法进程,推动将关系妇女儿童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国家立法规划,推动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中充分关注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不断健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制度,完善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体系,从源头上协调妇女儿童利益关系。
顾秀莲指出,政府部门要进一步依法行政,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证妇女儿童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各人民团体要进一步坚持依法维权,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社会协同作用,及时反映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反映妇女儿童的呼声与诉求。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河北省和黑龙江省维权协调组的领导同志,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先进典型代表作了发言。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维权协调组副组长黄晴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