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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律师年检注册新规定

    日期:2001-04-0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8,042次

据悉,2001年的律师执业证将按新规定年检注册。

2001年度的律师年检注册工作于4月开始,预计两个月结束。司法部对律师年检工作作了新规定。

新规定包括:“特邀律师”执业证不再注册,“特邀律师”执业证全部作废。在省、市、县(区)司法厅、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律师,2001年将统一换发执业机构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执业证。在法律援助中心执业的律师将不再办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而在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每年也必须办理一件以上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无偿法律服务案件。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必须脱钩改制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完成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脱钩工作,并改制为合伙、合作所。不按期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将予以注销。注册工作完成后,省司法厅将对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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