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强化公民宪法意识,提升上海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形象,营造全市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光大所组织多名律师多渠道参与了上海市普法宣传活动。
一、2017年“博爱·牵手”——国家宪法日法律咨询活动
此次活动由民革上海市市委委员,事务所合伙人吴海律师率领,高志磊律师、陆以洁律师、李福生律师、夏心如律师、王艳律师等6名专业律师组成法制宣传小组,在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律所自制的‘法律知识简报’向市民宣讲法律常识,帮助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2017年“虹口工会法律大讲堂——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中共虹口区第十届党代表、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刘莹律师率队参与本次活动。以刘莹律师为首的法制宣传小组,深入虹口区主要街道及楼宇,足迹遍布金陵国际大厦、宝莲大厦、金大地商务楼宇、粤海酒店、江湾街道、中版蓝桥创意园区……刘律师等凭借专业知识为来往群众、楼宇白领讲解宪法知识、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册,以实际行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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