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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实施 西安市百名律师上街宣传

    日期:2008-06-02     作者:赵伯平    阅读:2,866次
昨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组织24个省直律师事务所的100名律师在西安市新城广场向市民宣传。

    省律师协会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新《律师法》保护了执业律师的辩护权、会见权和一定的阅卷调查权等权益,使律师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此外执业律师将会提供更多符合标准的免费或低价法律援助,惠及广大群众。

    在原来的律师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当事人可能要等1个星期甚至1个月才能被司法机关批准。新《律师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永宁表示,由于侵害公民权利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比如刑讯逼供,因此,律师及早介入案件就可以监督司法机关,使公民在接受司法部门的讯问时第一时间得到法律服务。

    原来的《律师法》规定,律师调查取证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然而在实践中,有关单位常常对律师拒而不见。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证据或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使律师可借助法院、检察院的强制力去获取相关证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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