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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维权见真情----访河北省优秀律师陈建民

    日期:2007-07-31     作者:程洪    阅读:4,432次
    
走进陈建民律师主任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9个硕大的书柜,数千册法学类图书摆放有序,仿佛是一个小型图书馆。熟悉陈律师的人都知道,每当有新的法学类图书上市的时候,陈律师总是在第一时间买到,尤其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的新书,几乎是一本不落,酷爱买书、读书,已经成了陈律师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虽然早在20年前,他就已经是一名法律专业研究生,但他仍然认为:作为律师,知识是立身之本,要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过硬的本领,维权就是一句空话。

正如《新华文献》在表彰陈建民的文章中所说:“以德治身,以律致胜”是德律律师事务所的所训,为民维权,匡扶正义是陈建民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

从事律师职业16年来,陈律师和他的德律律师事务所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已经很难数清,获得了多少荣誉也已经难以统计,一次次的诉讼成功,一次次的荣誉沓来,使他声名鹊起,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河北省“AAA”信用等级律师所、历届市级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太多的光环下,陈律师依然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因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陈律师认为,律师肩负的使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利益,而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工薪阶层更需要律师更大的付出。给遇难者雪中送炭,为创业者防患未然,令成功者锦上添花,这才是律师的最高境界,这才是律师的崇高职责。

不久前,陈律师接办了一起租赁纠纷案,承德市某重点工程由南方某建筑集团承建,某建筑集团在承德市近百家租赁商手中租赁了建筑器材,这些租赁商中大多是下岗职工,靠租赁这有限的建筑器材来维持生计,他们与建筑集团签订了几百万的租赁协议,并把维持生计的全部器材供给了建筑商。然而,施工接近尾声,建筑集团却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两家打起了官司,建筑集团的人员也不辞而别,所有的建筑器材不是被查封,就是不知去向,而租赁协议的租赁费用也顿时没了着落。下岗职工的命根子丢了,上百个租赁商一下“红了眼”,先是封锁了建筑工地,尔后又堵了市政府大门,一连数日,百劝不退,但纠纷起于建筑集团,开发商也难以解决,局面一时胶着不定,使得租赁商进退两难。在这些租赁商中有两个下岗职工一下子想起了陈律师,几年前,就是陈律师为她们打赢了二审的维权官司,能不能再找一找陈律师?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们找到了陈律师,声泪俱下地诉说案情,恳请他提供帮助。陈律师尽管手头案子忙不过来,也毫不犹豫地接下这个既不挣钱、难度又大的案子。其实,陈律师对这个案子早有耳闻,因为它在承德的影响不能说不大。案子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首先深入到这些“红了眼”的下岗职工中间,跑东家,串西家,开始了他的游说,如果此时陈律师顺着这些下岗职工的心愿,为他们上访出谋划策,也许他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赞赏,但是陈律师早已洞察了整个案情,如果这些人继续这样“闹”下去,不但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反而会延误打官司的有利时机,为此,陈律师不分白天黑夜地奔波,极力劝说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仲裁,或诉讼,不要再和政府过不去,然而最初的工作是艰辛的,许多人不理解,认为陈律师是政府部门派来的说客,无论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工地照围,大门照堵,劝说工作陷入僵局。为此,陈律师又深入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接下来采取了“各个击破”的战略,首先在政府的协调下,法院、仲裁委都答复对于这些下岗职工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同时又对于已经同意诉讼或仲裁的人员先行诉讼仲裁,为后面观望的人员做出榜样,一个多月的艰辛工作终于有了效果,在先前起诉的下岗职工带动下,几乎是所有的租赁商都已走上了法律维权的诉讼之路,既为政府解决了难题,又为下岗职工指明了维权的正确途径,目前此案正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审理,相信不久,所有租赁商的损失都将得到有效的弥补。一场极为轰动的上访事件,一个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在市政府的协调下,在陈律师的努力下,就这样悄悄地化解了,然而陈律师却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问起为何要打“倒贴钱”官司,陈律师说:“律师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有的时候,当事人的利益比钱要重要,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色是匡扶正义。”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一句普通的话却道出了陈律师坦荡胸怀,是啊,据笔者了解,像这样一个看似普通却付出太多艰辛的案件,在陈律师的执业生涯中仅仅是一个太小的缩影。

李某,一个承德县的普通农民,2001年为了生计,走进了进城打工者的行列,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给他带来幸运,相反,在刚刚走出村庄的第3个月,还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就在一次修高速公路时,整个人绞进了搅拌机里,好在工友抢救及时,但是李某的一条大腿还是被齐根绞断了。事情发生后,施工方仅仅支付了一小部分医疗费,就再也无人问津,李某拖着还剩一条腿的身躯一边借钱治疗,一边走上了求偿之路,但是辗转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不但没有讨到一分钱,反而被施工方和包工头推来推去,又花费了一笔不小的追讨费用,万般无奈,李某来到了德律律师所,请求法律援助。

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主任律师陈建民来到了李某的家,家中的情形一下子让陈律师惊呆了:寒冬腊月,李某家的炕上竟然铺的是一张破烂不堪的凉席,并且只有一床破棉被,屋内空空荡荡,外屋灶台上两个硬梆梆的窝头,还是邻居施舍的,家里能值一点钱的东西已经全部变卖治病了,还欠下了一大笔外债。看到李某的遭遇,陈建民律师坐不住了,已经很少受理案件的他,决定亲自代理这个案件,也就是这个决定,让陈律师为此整整花费了3年的时间。3年对于一个事业如日中天的资深律师,其经济效益是可想而知的,但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一个经历悲惨遭遇的受害者,德律人甘于奉献的精神却得到了升华。

为了照顾病中的李某,陈律师全权代理了整个案件的立案、开庭、上诉,包括所有的诉讼费、上诉费等也都是陈律师自掏腰包为李某支付。为了逃避责任,包工头和施工方在审理中百般辩解,又是要求追加远在广东的当事人,又是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推卸。一年多过去了,最后得到的判决竟然是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理由很简单,这是一起劳动争议,应当先由劳动部门仲裁,法院无权直接受理,而起诉的案由却是人身损害赔偿。无奈,陈律师又继续代理李某的劳动争议,继续奔波于市区和承德县之间……又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仲裁终于有了结果,施工方败诉。然而,施工方没有善罢甘休,却又把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艰苦卓绝的诉讼再次开始了,两年多的时间,陈律师早已把施工方的底细摸了个一清二楚,这次有备而来,乘胜追击,几个回合下来,施工方不得不低下了头,认可了法院的调解,由施工方一次性赔偿李某13万余元。13万元,对于一般百姓来讲,已经是个不小的数目,对于身陷绝境的李某,更是了不得的数字。李某哭了,倔强的他,大腿绞断、饥寒交迫没有掉眼泪,今天却是痛苦失声,3年了,终于拿到了应有的补偿,而没有陈律师,又哪有今天。

2003年,陈律师倡导德律律师所在全市律师行业率先成立了律师所工会委员会,在双桥区工会的领导下,不仅维护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把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日常工作,摆在律师所维权工作的重要位置。

在律师所成立工会的当年,承德某学校因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找到了陈律师,该学校的一名教师因对学校领导工作不满,在自家的电脑上写出了一系列的匿名文章,对校领导和几名职工造谣中伤,并发表在全国知名网站上,给学校和职工在全国范围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维护学校和职工的名誉,陈律师会同学校保卫部门连续多日积极商讨,为保卫部门出谋划策,并积极和公安局取得联系,提供有效线索,使公安局一举侦破了此案件,造谣中伤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是,各大网站的论坛还仍然保留着相关的文章,造成的恶劣影响远未消除,陈律师又以律师函的名义向各大网站发信,使各大网站及时删除了相关文章,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多渠道、多途径地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帮助是德律律师所,也是陈律师多年来坚持的一种制度。几年来,陈律师先后在德律律师所网站、亚太广告、燕赵法制网等媒体上设立咨询版块,公布咨询电话、电子邮箱,进行无偿法律咨询,由于白天工作忙,为了不耽误当事人的咨询,陈律师经常是忙到深更半夜,还不忘记及时解答当天网站和电子邮箱里的法律咨询,而这样的咨询究竟有多少,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这无数起的咨询,仅手机费就为此花费了不下几千元,他却从来没收过当事人的一分钱。

陈律师一直遵循着这样一种理念:律师是高尚的职业,如果你把这份职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你就会苦在其中,乐在其中,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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