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办了主题为“公司法案件中的代理成本分析路径”的讲座。讲座邀请到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培新主讲,并与与会委员、律师100多人进行了交流和分享。
自
2000年我国确立大民事审判格局以来,公司、证券、保险等典型商事案件统一归口民二庭(又称“商事审判庭”)审理,但商事审判的客观规律及裁判理念尚未达成共识。如何准确判断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对上市的影响,是律师法律功底、专业能力的一种体现,也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罗培新教授通过回顾了许霆案,提醒法律工作者应以动态的眼光和法律价值看待问题。以“拾金不昧”一词为引,剖析了其与不当得利中的请求权的关系。并在更深层次上,对法官的价值观和适法技术上的差异,以及对审判结果的影响进行了解读。
最后,罗培新教授通过商事规律的总结,引申出司法案件裁判的价值观和代理成本的问题。罗培新教授引用迈克尔桑德尔的经典案例,抛出不能因感受上的差异而导致裁判上本不应该有的差异的观点。并就债权人是否可以介入公司治理、如何界定指定交易、表决权能否从股东权利中相分离等问题同与会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