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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保护伞 新疆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

    日期:2007-10-01     作者:蒋夫尔    阅读:2,934次
    “一男生在教室玩弹弓时不慎将他人眼球打伤,学生与学校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纠集他人扰乱治安或抢劫属严重不良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日前,新疆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律师,来到乌鲁木齐市第65中学举办法制讲座,拉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活动的序幕。


为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及法律服务工作,新疆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近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目前,志愿律师已有116名。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给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此外,新疆律师协会将与自治区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签署保护未成年人协议,建立联动机制,发动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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