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法院设检察官律师候庭室促和谐
日期:2008-06-26
作者: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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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州法院办事比较人性化,对律师比较尊重,专门设立了候庭室,这是新《律师法》颁布以来州法院工作的一个新起点、新气象和新变化。”6月19日,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伊犁边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司法工作的主体,三者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今年,州法院下大力抓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和谐法院建设。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检、法、司“和谐司法、司法为民、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的精神,针对长期以来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存在相互沟通不够、协作不好的现象,州法院通过设身处地为方便检察官和律师履行职责考虑,分别在二楼和一楼专门新设了检察官候庭室和律师候庭室两个候庭室,供律师和检察官庭审前休息、交流。
今年3月20日,州法院举行了检察官、律师候庭室启用仪式。该院党组书记张志德,党组副书记、院长那吾尔孜拜和副院长马晓晴在新设立的检察官候庭室、律师候庭室分别与州检察院领导、伊犁边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创建和谐司法环境进行了座谈。会谈中,张志德、那吾尔孜拜指出:“建立和谐的司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目的,也是共同的责任,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院设立检察官候庭室和律师候庭室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检察官和律师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三者的沟通与协作,营造平等、尊重、理解的工作氛围。今后,我院还将逐步建立完善与检察官、律师工作协作、协商机制,努力创建更加公正、透明、和谐的司法环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候庭室的设立,是自新《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州法院工作更加民主、公开的一个新起点,在全疆法院系统也是首创之举,为州法院在社会各界树立起了一个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