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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传统律师服务模式被动变主动

来源:河南律协     日期:2014-05-06     作者:河南律协    阅读:13,406次

  我国律师的业务协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个别律师的业务操作和零散需求到整体协作,都需要一个超越律所的第三方机构介入、指导和研究。律师专业服务联盟正是为满足这种需求而建立的全新平台

 
国内首个律师专业服务联盟平台——中律纵横·专业服务联盟近日在京成立,全国百余知名律所及优秀律师成为首批联盟会员。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在给中律纵横·专业服务联盟合作对接会发来的贺词中表示,成立服务联盟对我国律师业转变服务理念、改革作业方式、提升职业水平、拓展服务效能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将为提升律师业整体水平、竞争能力和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新平台改变服务模式
 
“法律服务应该向标准化发展,要让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有可以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律师专业服务联盟作为一个全新平台,就是要建立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流程,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中律纵横·专业服务联盟主席郑继军说。
 
据介绍,我国律师从业人员缺少群体合作、技术与资源共享机制。律师个体职业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我国律师的业务协作,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从个别律师的业务操作和零散需求到整体协作,都需要一个超越律所的第三方机构介入、指导和研究。律师专业服务联盟正是为满足这种需求而建立的。”郑继军说。
 
郑继军介绍,过去的律师服务没有走市场化和专业化之路,律师主要靠人脉和口碑获得业务。律师专业服务联盟颠覆传统法律服务模式,让律师服务实现商品化、标准化和市场化。而且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边界也被打破,不再局限于某个律所、某个城市,从过去的被动服务向未来主动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转变。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会做得更专业。”郑继军表示,律师专业服务联盟就是要改变每个律师都是多面手的状况,细分法律服务业务,形成专门的法律产品研发、营销、管理、解决团队,让联盟的每位律师都能专注于某一方面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客户和社会。
 
新业务成为关注焦点
 
“律师在商标法律服务方面终于不再缺位了。”中律纵横·专业服务联盟发起人之一、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翔说。
 
在马翔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近20年里,我国商标代理业务中罕见律师身影。2003年国家放开商标代理市场后,律师仍然没有机会从事商标代理。2010年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修改后,律师才可以从事商标代理。
 
“直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生效的2013年3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窗口首次受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递交的商标申请,商标代理业务的大门才算真正向律师敞开。”马翔说,商标代理业务最大的特点是标准化和流程化,特别适合技术输出。“通过律师专业服务联盟,我可以把多年商标代理的经验分享给全国律师。”
 
据介绍,5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违反商标法的,商标代理机构要有能力作出判断;更重要的是异议对抗性增强,引入口头审理制度。
 
多位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商标代理作为一项新的法律业务,许多专业法律知识需要补课,尽快提升自身商标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已成当务之急。
 
新探索推高交流热情
 
“近年来,企业员工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企业的管理和法律的摩擦越来越多,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深入。”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主任陆胤表示,企业除了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外,还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服务。比如用工方式的转变,单从法律角度谈很容易,但企业需要律师拿出解决方案满足管理需求。
 
“律师专业服务联盟平台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有效解决客户的燃眉之急,真正实现服务方式的转变。”陆胤说。
 
“商会是需要法律服务的,而很多律师的服务却没有切入这个领域,也没有人成系统、成规模地做,主要还是因为律师会纠结于商会企业会员多,法律服务业务无从下手。”中律纵横咨询有限公司商会事业总经理李梦欣介绍了自己多年从事商会法律服务的经验。她认为,律师专业服务联盟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整合联盟专业律师资源,为商会企业提供跨区域、跨专业的服务。
 
“我国保险业发展了几十年,但认真细究保险市场法律服务不难发现,这几乎是一个只围绕保险公司服务的单边市场。针对投保人的法律服务,除个案代理外,并没有系统的市场开发。”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元武介绍说。
 
元武认为,在国内既懂法律又懂保险实务的律所不多,加上保险销售人员从业水平不高,不懂得站在客户角度设计保险方案,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长期存在,制约了保险业健康发展。应该打破行业垄断,让律师既为保险公司又为投保人服务,形成健康良性的保险业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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