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女企业家与创业女大学生联谊活动、实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女大学生参加创业项目洽谈会、开展就业心理咨询、举办创业技巧培训、组织女企业家与女大学生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及邀请女企业家、女学者、大学生就业指导专家与女大学生现场对话等,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激励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同时,还要帮助有创业志愿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女大学生做好创业项目选择与论证,使自主创业成为女大学生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各级人事部门、妇联组织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开展自主创业,协助她们做好项目选择和论证,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各级妇联组织将继续争取省、市巾帼再就业资金和推荐小额贷款等,为女大学生创业搭建融资平台,为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便利条件。我市还将筹建女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女大学生搭建提高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平台。
会上表彰了黄鹤等大连市十大女大学生创业标兵,成立了大连市女大学生创就业典型事迹报告团,沙河口区妇联和女大学生创业典型代表在会上做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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