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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顾伟强一行来市律协开展立法调研

    日期:2019-07-29     作者:调研部    阅读:10,617次

        2019年7月19日上午,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一行赴市律协开展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忻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副处长赖咸森,市律协副会长陈峰、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主任毛惠刚等7名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本次立法调研的主要内容为,就将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作为地方立法预备项目征求律师意见,为近年来民间矛盾多发、高发、频发的问题进一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会上,律师代表们从自身的专业出发,提出了对于建立社会调解机制的建议,并反馈了在日常调解业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上位法依据以及经费保障等问题。多位代表均提出,条例的制定要形成机制,重视可执行性,做到真正落地生效。

        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顾伟强表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频发,国家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改革工作,法律在设计多元化解机制上应考虑层次性、可选择性,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中,律师参与调解、和解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的特长,一方面可以提升司法审判诉调对接的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缓解纠纷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妥善解决纷争提供更大空间。希望能够通过这次调研,进一步推动相关条例的制定工作,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制度保障。


        市律协副会长陈峰对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一行前来市律协调研表示欢迎,他提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拓宽司法救济途径、提升司法公信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等都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多元化解纠纷缺乏专门的国家上位法依据,且司法确认制度存在受案范围不够明确、审查方式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希望能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多元化解纠纷的相关规定,完善制度机制,构建科学、完备、高效的多元化解纠纷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途径,推动实现纠纷多元化解的目标,从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

        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薇表示,本次听取各位律师代表的意见收获很多,也感受到律师们对条例立法工作的支持,会后会认真总结、开展后续调研,并保持与市律协的联系,希望在后续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律师行业力量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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