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收费与供热方式是一种矛盾
“我每年往来香港与西安之间,但是不使用还是要缴暖气费。”说起集中供暖,
董健委员说,在一些集中供暖的小区,有些人房子空置,不但浪费了社会资源,而且还要收取业主的供热费,这种强制收费产生许多矛盾。
另外,集中供暖,热力公司的能力有限,产生好多暖气不热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些暖气太热,又造成了浪费。
合同制供热收费符合各方利益
董健委员说,在欧洲等许多国家,每户供热都是独立的,供热及收费的方式可以协商确定,既可以以面积收费,也可以以热耗收费。
目前的集中供暖及收费方式,既违背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部分消费者的利益,只有改造现有的串联式供热方式,以合同约定供暖时间、方式及收费办法,才符合各方的利益。
董健委员建议,应该立法要求供热管道分户安装,解决未来供热问题。他说,在供热及收费方式上,热力公司与业主可以协商以合同约定。可以以面积、热耗方式收费,避免像现在一户不缴费,全楼不供暖的“连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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