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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律师担任村居调解指导员

    日期:2006-07-26     作者:温州日报    阅读:2,494次
       本报讯(报道组 林仁状 通讯员 林贤涛)每周二参与民情接待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村居两委建设“平安村居”……这是苍南县华正法律服务所林良辉律师担任钱库镇车头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以来要履行的职责,指导该村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

为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近日,苍南县司法局部署实施“5922”工程,即在全县5个片区联络组,组织9个法律服务所的20名法律工作者,到20个村居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

据介绍,这20名调解指导员全部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聘任,聘期两年,需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法律水平,为人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且工作经历在三年以上。调解指导员实行义务工作制,聘任期间不转关系和编制,不脱离原工作岗位。担任村居调解指导员期间,他们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开展法制宣传,每周二参与村居民情接待,向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积极排摸基层矛盾,每月开展一次排查活动,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帮助村居完善调解机制,严格规范调解程序,每月到村居指导调解工作不少于两次;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调解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等。

为规范村居指导员管理工作,该县司法局还专门制定管理办法,出台调解指导员学习培训制度、检查巡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明确指导员不得在所驻村居报销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接受吃请,不准收受村居发放的各种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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