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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12-11-08     作者: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    阅读:6,471次

在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上海市律师协会党委、宝山区司法局党委及宝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优异,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称号。

一、创先争优,永无止境

沪港所党支部书记栾国庆律师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律师应该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律师的特点,我们要培养先进典型,我们做事要认真,工作要主动,积极向上,各位党员要互相配合,培养团队合作意识。2012年上半年我们总共办理援助案件上百起,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法律援助,为民服务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基层党支部积极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党员教育管理类和服务群众类两大机制:

1、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体现在每周召开党支部例会及每天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每周的例会及每日的业务培训会议,加深各位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等党有关政策的认识,同时这也是一个互相学习的过程,通过对具体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的研究,提升各位党员律师的业务水平。

2、沪港所基层党支部积极建立服务群众、法律援助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尽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起,通过法律援助介入,化解了多起涉及上百名职工的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劳动者和企业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与此同时,沪港所受聘为吴淞社区(街道)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深入基层为宝山区残疾人工作者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周沪港律师在宝山区总工会服务大厅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

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将坚持实施法律援助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借鉴其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进经验,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追求,不断提高律师自身的专业水平,秉承沪港所诚实、守信、勤勉、高效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进和强化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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