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巡视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考场,他要求,要以全国基层法院法官轮训为契机,更好地加强人民法院基层队伍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离岗培训后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离审判业务岗位。
据介绍,考试的考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命题并印制,上级人民法院安排了专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轮训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最高人民法院也安排了专人进行巡考。
此次考试是为了检验三年以来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的成果而举行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用三年时间即2005年至2007年完成对全国广大基层法官进行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培训。
根据要求,全国各地法院从2005年起普遍组织开展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工作。目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