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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公证人员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日期:2007-10-29     作者:青海新闻网    阅读:4,204次
    10月28日上午,全省律师及公证人员冒着严寒在所在地义务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此项活动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举办。活动的主会场在西宁中心广场,同一天各州府所在地、行署所在地及县(市)府所在地设置分会场开展活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忠、省政协副主席陈瑞珍等领导看望了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法律工作者,鼓励同志们进一步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谐青海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活动开始前,在主会场参加活动的300多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为构建

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公开承诺"宣誓。此后,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在各自设立的宣传点位提供咨询的同时,还散发了大量法制宣传材料、书籍。活动一开始,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记者在现场看到,咨询的人群络绎不绝,有些市民携带有关材料有备而来,法律工作者热情为他们解答,并指出解决途径。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法律工作者经常性开展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对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和增强农牧民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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