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市高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市高院层层签订了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已是上海高院连续第十一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春节后抓的首要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出席会议并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尤其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针对审判、执行、基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做勤政廉政、秉公执法的楷模,争当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表率。
会议要求,市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做到“六个 不准”,即:不准违反政治纪律;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审判、执行、司法委托中介及基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不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执行等工作;不准为当事人和律师打听案件、说情、通关系、泄露审判秘密;不准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的宴请、礼金、礼品及安排的其他活动;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参与赌博、酒后驾车。
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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