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全文及背景情况介绍公布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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