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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与川贵云建立律师协作互助机制

来源:中华全国律协     日期:2019-05-08     作者:全国律协    阅读:7,103次

5月6日,重庆市律师协会与四川、贵州、云南三省律师协会在渝举行“深化区域律师服务与战略合作,加强西部地区律师行业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签约仪式。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全富,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熊世明出席签约仪式,四省市的司法厅(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参加签约仪式。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彭建军主持仪式。

与四川省律师协会签约

与贵州省律师协会签约

与云南省律师协会签约

袁小彬会长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分别与四川省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加强川渝律师服务与合作携手助推成渝城市群发展与融合的协议》、与贵州省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加强渝黔律师服务与合作携手助推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协议》、与云南省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加强渝滇律师服务与合作携手助推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协议》,提出了加强双方法律服务合作的系列举措,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此次签约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汇集西部地区律师行业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重庆市律协与川贵云三省律协签订的协议内容各有侧重。

川渝两地律协合作协议,重点围绕服务成渝城市群建设,推进川渝律师一体化发展等主题,从深化川渝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加强行业服务管理协作等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包括:两地律协每年定期组织举办成渝城市群发展法律服务业务研讨,建立两地律师执业监管协同机制,相互认可律师参加两地律协组织的学习培训,相互为两地律师提供培训交流参与机会和执业便利等。

渝黔两地律协合作协议,重点围绕服务渝黔经济项目建设、推进渝黔律师一体化发展主题,提出了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陆海新通道”、渝黔产业合作法律服务研讨交流和业务合作等10项举措。协议明确规定,要推进建立渝黔两地律师跨区域执业维权案件快速联动协作机制,及时、有效地为两地律师提供执业救济和执业便利;两地律师在代理涉及渝黔两地的商事诉讼或仲裁时,应共同化解纠纷,抵制恶意竞争,协力提升营商环境。

渝滇两地律协合作协作,重点围绕服务“陆海新通道”项目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进渝滇律师一体化发展等主题提出了13项举措。协议提出,渝滇两地律师应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享共赢”为合作原则,建立健全区域协作互助机制。


【责任编辑 刘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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