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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

“立”:拾遗补缺 “改”:与时俱进 五位市政协委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开展“在线法律咨询”

来源:联合时报     日期:2013-01-29     作者:顾晓红    阅读:8,456次

     繆晓宝委员

 

由左至右:游闽键、吕红兵、黄绮、张毅委员

     昨天下午,市政协举办第35次“委员在线法律咨询”活动,十一届市政协社法委主任缪晓宝和吕红兵、黄绮、张毅、游闽键四位律师领域的委员就如何建设法治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与市民进行交流。

      形成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任重道远
      “法律最大的魅力是什么?” 张毅委员的回答很干脆:“法律是社会运行规则的基础和底线,法律的最大魅力在于调整不同社会组织和个人间的关系,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大行其道,与此同时,依法治市不仅要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每一个公民而言,也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但“要形成公民对法律的信仰”,还“任重道远”。吕红兵委员对此并不悲观:“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和各级政府应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建设。另外,还要求公民们知法、守法、用法、崇法、护法,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公民对法律信仰确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我认为要‘养成’,也就是说要培养而形成。从这一角度进行法律宣传教育非常重要,让群众养成具有公民意识。另外,加大对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同样也很重要。”
      黄绮委员提出具体意见:“青少年的教学课程中要有设置,课程要有案例式教学,生动活泼,便于理解,培养法制的观念和意识,也可以搞一点‘小公民学法律’的活动,搞一些小小模拟法庭等,效果应该会非常不错。”
      个人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自己诉求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航班误点,就冲上跑道拦阻飞机;对医院服务有意见,便对医生大打出手;对拆迁有争议,遂暴力对抗……怎么避免这种非法申诉手段? 
      缪晓宝强调,“用非正常的手段或暴力对抗的极端方式表达诉求是不可取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建议有三:要保持冷静,不能冲动。只有冷静了才能客观地看待发生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发生的问题或诉求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以期协调处理;如果问题不能解决,可以向法律专家进行咨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发挥律师领域的委员在参政议政过程中的专业优势
有网友询问地方立法通过之前是否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有否委员的修改意见被采纳? 
      “目前上海在制定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时,都制度性地征求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的修改意见,平均被采纳率超过60%,有的甚至达到100%。五年来,我本人就对40多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部分被采纳。涉及民生的法规草案在立法时不仅要让公众知晓,而且要让公众广泛参与,因为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体现。法律本身也是与时俱进的,我们要拾遗补缺地立,还要与时俱进地改,这样我们的法律才能更加趋近于完善。”吕红兵委员作答。
      “律师参政议政的优势是‘专业’,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参政议政,积极为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事实上,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中也活跃着不少律师的身影。我们相信,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会更加积极地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为整个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游闽键委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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