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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一审判决 四被告人获刑

    日期:2007-11-13     作者:法制网    阅读:902次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就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半有期徒刑不等,共处罚金10万元。(法制日报曾以题为《揭密杭州部分民营医院敛财术》一文率先披露此骗局,并向浙江省工商局举报了此案。)
江干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底2005年初,杨文秀、杨国坤等人出资10万元从河南省漯河市中心医院购买了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免疫平衡调节手术。为了给该手术“镀金”,两人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称这一手术为该研究院的研究成果,但实际上香港并无办公地址与人员从事研发活动。
2005年5月31日,杨文秀、杨国坤、杨元其等人共同出资,以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承包了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实施“免疫平衡调节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为进一步招揽患者,他们以杭州华夏医院名义多次在杭州都市快报发布医疗广告,内容为“……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新技术,只需一个部位、一次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效果十分稳定,术后无须长期服药”等。
2005年7月10日至8月8日,被告人杨元其等人又以杭州华夏医院名义在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发布相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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