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顾祖林告诉记者,获奖的24名举报人系南通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公司员工,公开上台领奖的是24人中的代表陶先生、樊先生。2002年至2004年,南通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力伙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原助理经理吉宜军,在处置南京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多万元企业不良贷款债权及抵押物过程中,采取瞒报、低评、漏评及串通拍卖等手段,侵吞国资380多万元,造成国有资产近千万元流失的巨大损失。陶先生发现线索后,从2003年10月起,和樊先生等24人联合署名举报,历时三年多。
检察机关在获得线索后,由江苏省检察院交办,南通市检察院督办,如东县检察院历时两年十一个月,查明陈力和吉宜军侵吞国有资产38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006年底,陈力、吉宜军被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年。
此案案情复杂,罪名难以认定,如东县检察院经过艰辛工作,顶住了各种压力,成功办理了该案。该案对“贪污国有债权”适用贪污罪的认定,狠狠打击了企图通过新形式侵吞国资的犯罪行为,有力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
在26日的颁奖会上,陶先生和樊先生给如东县检察院送上“监督有力、执法公正”八个大字的锦旗。陶先生、樊先生代表24名举报人通过如东县红十字会,将3.6万元奖金全部捐给四川地震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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