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7年,10年来,共办 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万余件,受援人数达7万余人。仅2005年以来,广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1.6万件,约1.7万人受到援助,其中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在95%以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二审改判率在15%左右。目前,广西共有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120多个,基本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的实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西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自治区看守所工作站将无偿为公安监所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追索侵权赔偿等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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